涉駕私家車撞飛跌倒馬路六旬翁 藥劑師否認危駕致他人死 警誡下稱:見到佢時已太遲

2025-01-06 13:30

李國明否認危駕致他人死亡罪受審。資料圖片
李國明否認危駕致他人死亡罪受審。資料圖片

三年前於大埔汀角路發生奪命交通意外,六旬老翁過馬路時跌倒,遭私家車撞擊,送院搶救後不治。涉案司機今於區域法院否認危駕致他人死亡罪開審,開案陳詞指被告警誡下稱見到死者時已「太遲」,結果收掣不及撞到對方;女目擊證人則供稱以為私家車司機會看到倒在馬路上的死者,未料私家車直接撞到死者頭部,死者更被撞至「有少少彈起咗」。

61歲被告李國明,報稱藥劑師,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控罪指,他於2022年10月11日在大埔汀角路燈柱附近,在道路上危險駕駛私家車,引致卓東成(死者)死亡。

控方指被告警誡下稱見到死者時已「太遲」

控方開案陳詞指,於2022年10月11日晚上6許,死者在涉案行人過路處上行了幾步後突然倒地,其後被告駕駛私家車駛過案發地,車頭撞到仍然倒在地上的死者,死者隨即被撞擊力拋前,其後死者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搶救,當日晚上9時許死亡。驗屍報告顯示死者直接死因為頭部和胸部受傷,死者傷勢與遭車輛撞擊吻合。被告於案發後被捕,在警誡下稱「我見到佢已經瞓咗喺路面,我見到時已經太遲,所有先收唔切撞到佢」。

女途人余佩琦庭上作供,指案發當日晚上6時許,於案發地附近等候巴士時,見到有個人影過馬路,惟該人「行得唔穩」,疑似老人家行走不便的感覺,該人其後更在行人過路處「向前仆低」,跌倒在地上。余指於事主倒地約2至3秒後,有一輛私家車徐徐駛來,余以為司機看到倒地的事主,惟司機直接向事主撞去。余目擊車輛與事主頭部發生碰撞,「佢(死者)有少少彈起咗」。

案件編號:DCCC 413/2023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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