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男涉社交平台發布煽動訊息  明年2月再訊

2024-12-30 14:51

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資料圖片
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資料圖片

57歲男子涉在社交平台發布煽動訊息,內容包括批評政府及共產黨,被指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遭國安處控告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今(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月27日再訊,以待辯方考慮是否認罪。被告沒保釋申請,繼續還柙。

被告周劍豪報稱兼職展場雜工,被控於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11月12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Facebook、Instagram及Threads發布陳述、相片、圖片、及/或影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控方指,控方上次提堂時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調查現已完成。控方確認,不會有修訂控罪。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稱,希望​先​等待一宗終審法院煽動案件的結果,以助被告考慮是否認罪。該案為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涉煽動的案件,已排期至明年1月10日聆訊。辯方指,預計明年2月21日可將被告的答辯意向告知法庭,若被告認罪,辯方可於同日呈交書面陳詞。

期間有旁觀人士在散庭時向被告高呼:「新年快樂!盡快放學!」。
 

案件編號:WKCC5000/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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