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岁男涉社交平台发布煽动讯息 明年2月再讯
2024-12-30 14:51
57岁男子涉在社交平台发布煽动讯息,内容包括批评政府及共产党,被指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遭国安处控告一项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案件今(3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堂,总裁判官苏惠德应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2月27日再讯,以待辩方考虑是否认罪。被告没保释申请,继续还柙。
被告周剑豪报称兼职展场杂工,被控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11月12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动意图而发布该等刊物,即在Facebook、Instagram及Threads发布陈述、相片、图片、及/或影片,具意图: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煽惑他人企图不循合法途径改变中央就特区依法制定的事项;或在特区依法制定的事项;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区法律或不服从根据特区法律发出的命令的作为。
控方指,控方上次提堂时申请押后案件,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调查现已完成。控方确认,不会有修订控罪。
辩方大律师关文渭称,希望先等待一宗终审法院煽动案件的结果,以助被告考虑是否认罪。该案为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谭得志「快必」涉煽动的案件,已排期至明年1月10日聆讯。辩方指,预计明年2月21日可将被告的答辩意向告知法庭,若被告认罪,辩方可于同日呈交书面陈词。
期间有旁观人士在散庭时向被告高呼:「新年快乐!尽快放学!」。
案件编号:WKCC5000/2024
法庭记者:房伊媚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