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指麥浚龍父親未按投資協議賠償逾2億 官裁定不存在半年穩賺6千萬承諾 商人敗訴

2024-11-15 16:24

法官不信麥紹棠(左)曾與原告吳健南(右)達成短期高回報的口頭協議,裁定吳健南敗訴。資料圖片
法官不信麥紹棠(左)曾與原告吳健南(右)達成短期高回報的口頭協議,裁定吳健南敗訴。資料圖片

藝人麥浚龍(Juno)父親、中建富通集團有限公司主席麥紹棠,被指在2016年遊說商人吳健南以2.1億元買入旗下公司中建置地60億股份,誤導商人以為中建置地被收購後股價會大漲。惟收購計劃失敗告終,吳指麥沒有按承諾保證他回本並穩賺6000萬元,遂入稟向麥紹棠索償逾2.2億元。高等法院法官鄭蕙心今頒布書面判詞,指她分析本案證供後,認為商人聲稱的口頭協議不合邏輯又不符合商業原則,短期回報高得令人難以置信,裁定雙方並無作出涉案口頭協議,判商人索償失敗。

原告指被麥紹棠誤導投資

原告吳健南指被告麥紹棠在2016年向吳表明,內地上市公司新興鑄管將收購中建置地,建議吳斥資2.1億元,以每股0.035元購入中建置地60億股份,並保證半年必賺6000萬元。麥承諾無論中建置地的股價於半年內升穿或跌穿買入價,麥也會保證吳可取回2.1億元本金並獲6000萬元盈利,當時麥拒絕作書面承諾。惟新興鑄管最終未能收購中建置地,令股價一度急挫至0.008元。麥一直未按承諾向吳作出賠償,吳質疑麥誤導投資,入稟要求麥賠償1.62億元差額損失及6000萬元必賺盈利,即共2.2億元。

被告麥紹棠是麥浚龍(圖)父親。資料圖片
被告麥紹棠是麥浚龍(圖)父親。資料圖片

麥紹棠稱從未談及收購事宜

麥紹棠則指他當年與吳健南會面時,只是向吳請教內地投資事宜,但麥強調他從沒有與吳傾談有關新興鑄管收購中建置地或買賣中建置地股份的事宜,沒有向吳保證新興鑄管收購中建置地交易必定成事,也沒有保證吳健南的入股投資必定不會蒙受任何損失。

法官指半年賺6000萬承諾不符商業原則

對於吳健南聲稱麥紹棠口頭承諾若吳投資2.1億元,即使中建置地股價大跌,也會確保吳半年內必賺6000萬元,高等法院法官鄭蕙心直言,此口頭承諾根本不合常理,同時不符合商業原則,而且吳健南被盤問時不能解釋雙方如何實行口頭承諾。鄭官指麥紹棠如承諾吳入股後在半年內買賣股份,亦必定可取回2.1億元本金及穩賺6000萬元,吳便可在任何時候沽出股份獲利,但吳卻不能解釋他為何不在股價大跌前沽出股份,證明吳當時並不認為麥紹棠會向他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HCA2888/2018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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