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前獨立非執董與11人涉就6,600萬份購股權詐騙 明年1月再訊
2024-10-25 12:14
廉政公署今早(25日)落案起訴一名已除牌上市公司前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其11名人士,控告他們涉嫌就授出購股權串謀詐騙該上市公司。案件今下午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12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以及一項「串謀洗黑錢」罪的交替罪名。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24日再訊,以待控方繼續調查以及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分別獲准以5萬至20萬現金保釋候訊。
12人同被控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
被告為曾頌愉,56歲,百家淘客股份有限公司(百家淘客)前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其11名同黨:陳偉龍,43歲,報稱人力資源公司經理;陳藹恩,32歲,報稱待業;陳偉思,48歲,報稱文員;陳思齊,54歲,報稱客戶服務主任;周正濠,24歲,報稱網絡寵物店東主;鍾成業,37歲,報稱財務顧問;李雄佳,61歲,報稱文員;梁樂,23歲,報稱學生;貝里明,40歲,報稱貿易公司東主;王景樂,32歲,報稱酒店散工;及楊家羥(前稱楊政立),45歲,報稱批發公司東主,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以及一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即串謀「洗黑錢」)的交替罪名。
涉訛稱10人為公司員工以獲授購股權
控罪指,各被告於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9月29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與鄭君瑜一同串謀詐騙百家淘客,不誠實地宣稱陳藹恩、陳偉思、陳思齊、周正濠、鍾成業、李雄佳、梁樂、貝里明、王景樂及楊家羥是百家淘客或其子公司的員工,從而誘使百家淘客向上述人等授出66,00萬股百家淘客的購股權。
交替控罪指,各被告於同時期間,串謀安排上述10名獲批百家淘客購股權的被告,處理藉該購股權作認購的6,600萬股百家淘客股份犯罪得益,涉及款項共逾435萬元。
購股權為鼓勵公司員工之獎勵計劃
百家淘客於2018年1月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創業板上市,主要從事製造及銷售網絡通訊產品。該公司於2022年10月21日易名為元宇宙雲基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其後於2023年12月4日被港交所除牌。
百家淘客自2017年起設立購股權計劃,透過批出該公司的購股權獎勵對該公司作出貢獻的僱員及其他合資格人士,並鼓勵他們為該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努力提升該公司及其股份的價值。
被告今日提堂後獲准保釋,其中曾頌愉的保釋金額是20萬元、陳偉龍的保釋金額是10萬元、其餘被告准各以5萬元保釋。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不得干擾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ESCC 2791/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