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年起新聘教師須《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 離開行業一年以上須申報刑事紀錄

2023-08-21 22:33

新學年起所有新聘教師須於《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資料圖片
新學年起所有新聘教師須於《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資料圖片

新學年下月開始,教育局今日( 21日 )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提醒所有學校(包括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 )有關學校聘任教學及非教學人員須注意的事項及有關加強把關工作的措施 。

通告列明由2023/24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的新聘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及轉校教師均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教育局今日( 21日 )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提醒學校聘任教學及非教學人員須注意的事項。資料圖片
教育局今日( 21日 )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提醒學校聘任教學及非教學人員須注意的事項。資料圖片

學校除需要考慮應徵者的學歷、專長、工作經驗、教學熱誠及是否已 通過《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外,亦需考慮其在培育學生成為德才兼備、愛國愛家及具國際視野等方面的能力,例如教師是否能夠正確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公眾利益,履行社會責任和公民義務,積極支持及推廣國民教育,培養學生正確的國家觀念。

同時,由2023/24學年起,學校如擬聘用已離開教育行業一年或以上的教師,須向教育局申報其刑事定罪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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