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騎師江碧蕙涉偽造帳目案 官裁定3罪表證成立 自辯稱教授騎馬外的收入需透過經理人收取

2023-08-01 16:56

前女騎師江碧蕙涉偽造帳目案,裁判官裁定3罪表證成立。劉曉曦攝
前女騎師江碧蕙涉偽造帳目案,裁判官裁定3罪表證成立。劉曉曦攝

香港首位華人女騎師江碧蕙於私營保健中心擔任營運總監期間,涉嫌偽造銷售紀錄和佣金收據,訛稱其經理人向公司轉介13名客戶,詐騙公司佣金約3,800元。江碧蕙否認3項偽造帳目罪,裁判官陳志輝裁定3罪表證成立,她(1日)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出庭自辯,透露自己於加心康擔任中介時,介紹客人後可獲10%佣金,但由於她案發時簽了經理人合約,除了教授騎馬的其餘收入,均是透過經理人收取,故需在中介合約和佣金文件上填寫其經理人的名字。案件明續。

江碧蕙17歲出道,是香港首位華人女騎師。資料圖片
江碧蕙17歲出道,是香港首位華人女騎師。資料圖片
被告江碧蕙(右) 早前出庭應訊。資料圖片
被告江碧蕙(右) 早前出庭應訊。資料圖片

江碧蕙自辯時指,她經朋友介紹認識加心康董事林建明,林氏夫婦及後邀請她與其丈夫Jerome Lacorte,合作投資一間名為Santé de France Limited(下稱SDF)的醫療公司,再有其他投資者注資後成立了加心康(香港),但投資者拒絕再注資後,林建明於2019年9月成立加心康(亞洲),接管加心康(香港)的生意。

林建明建議她於加心康擔任中介,介紹客人後可獲10%佣金作為車馬費,而她案發時有經理人合約,除了教授騎馬的其餘收入,均是透過經理人收取,故從2020年2月起介紹客人到加心康並收取中介佣金時,已向林建明清晰表明需在中介合約、銷售紀錄和佣金收據上填寫其經理人Karen So(蘇嘉玲)的名字,佣金支票抬頭亦寫蘇的名字。

江碧蕙憶述林建明在2020年4月15日,向她表示加心康及SDF「無曬錢」,SDF更出現負資產的情況,虧蝕達60萬元,要求江碧蕙及林太各按股份填補虧蝕,若不填補虧蝕則會申請公司清盤。林建明又提出如江碧蕙把所有她與名人合照提供予公司無限使用,便豁免她出錢填補虧蝕,但她全不接受,「我決定乜嘢都唔簽」,江遂與林氏夫婦「割席」,不再為加心康工作。

而其經理人蘇嘉玲在2021年10月突然要求江「跟我去ICAC(廉政公署)」但江拒絕,蘇指「想知發生咩事」,親自到廉署閱讀有關文件,江指她知悉蘇需與廉署會面後,便開始遠離蘇,並向蘇指:「我唔想聽唔想知發生咩事」。蘇要求江到廉署自首,江便回應:「我都唔知發生咩事,自咩首呀!」。江亦透露她接拍鼻咽癌篩查及寵物食用品超級市場廣告,蘇並沒有向她支付全部廣告費。

46歲被告江碧蕙報稱為導師,她被控於2020年3月6日至4月底某日,在香港為使自己獲益,或意圖使另一人遭受損失而不誠實地捏改為會計用途而製備的文件,即加心康智能醫療(亞洲)有限公司的銷售記錄代理佣金收據,在該些文件內作出在要項上是誤導、虛假或欺騙的記項,即看來是顯示蘇嘉玲於2020年2月18日、3月9至24日及4月3至29日向加心康轉介了共13名客戶,而蘇嘉玲分別獲發240元、1,750及1,780元代理佣金的記項。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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