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外賣平台或違競爭法 飲食界:小型平台服務範圍細未必考慮使用
2023-06-02 10:17
競爭事務委員會早前檢視兩間外賣平台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與合作餐廳協議後,認為有可能違反《競爭條例》。稻苗飲食專業學會會長徐汶緯今早(2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歡迎競委會的調查,直言愈開放愈好,開放更多外賣平台加入市場,可讓飲食業及市民有更多選擇及更好服務。
徐汶緯指,他經營的餐廳有與其中一個外賣平台獨家合作,平台會收取較低佣金,提供推廣優惠,但限制餐廳不能與其他市場佔比超過1成的平台合作,他又指選擇有關平台並非全部基於佣金,同時會考慮外賣巿場的佔用率等因素。
他又提到只須給予通知期便能和有關外賣平台解除獨家合作協議,並認為現時90日的期限合理。而他又指業界難以判斷平台的市場佔比,而小型平台服務範圍細,餐廳未必會考慮合作。
湯家驊:競爭法針對扭曲及阻礙市場競爭的行為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外賣平台有機會觸犯競爭法。本港雖無法律規管市場獨大,但《競爭條例》針對扭曲及阻礙市場競爭的行為,包括合謀協議及濫用市場優勢,有助防止他人加入市場競爭。湯家驊指,利用《競爭條例》檢控需時長,檢控數字少,立法的原意是希望透過協商及溝通,讓公司自願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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