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等7人違限聚令罪成申上訴被駁回 高院拒批許可
2022-12-29 15:11
社民連及工黨8名成員前年五一勞動節到政府總部外請願,要求設立失業援助金,去年被裁定參與受禁群組聚集罪成,被判入獄14天,緩刑18個月。8人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被駁回後其中7人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為首宗限聚令上訴案件。上訴方指上訴人是否4人4人一組還是8人一組牽涉到有否合理辯解的法律爭議,希望終院釐清如何在本案運用相稱性測試。法官黃崇厚今午於高等法院宣布駁回申請,拒批上訴許可。
7名上訴人為郭永健、何偉航、黃浩銘、曾健成、麥德正、李卓人和梁國雄,各被票控於2020年5月1日上午約11時06分,在金鐘夏愨道海富中心外參與受禁群組聚集。被告吳文遠上訴駁回後沒有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
判詞指條文已經定義何謂「群組聚集」及「受禁群組聚集」,前提為聚集人士之間少於1.5米。判詞續指考慮到整體情況及條例防疫目的,前提並不合理可議,而眾上訴人是否屬「群組聚集」及「受禁群組聚集」純屬事實裁斷,故不具有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法律論點。即使考慮到憲法權利,眾上訴人亦無一有合理辯解參與聚集,法庭套用相稱性測試並無不當,舉證也毋須證明上訴人有特定犯罪意圖,定罪判刑均合乎比例,故不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
上訴人曾健成對判決感到遺憾,指判決在限聚令中僭建了「共同目的」元素,防疫層面缺乏科學根據,會與法律團隊研究並了解其他上訴人意向,再行決定會否到終審法院申請上訴。曾健成又對政府過去防疫措施絕對失望,批評限聚令下市民可以「逼巴士逼港鐵」,「姜濤灣」可以有過千人聚集,防疫政策缺乏邏輯,不過以防疫為名打壓為實,籲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向港人道歉,政府向疫情下死難者交代。曾健成指未來會謹慎考慮是否組織遊行集會,以防觸犯《國安法》。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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