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鬧立法會案 林卓廷黃碧雲尹兆堅認藐視及妨礙罪分別判監3至7星期
2022-12-13 18:05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尹兆堅與黃碧雲涉及2018年「一地兩檢」及2020年內會鬧雙胞等多宗議會衝突,尹兆堅與黃碧雲今早(13日)各承認2項藐視罪,尹兆堅和林卓廷再承認1項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辯方求情指被告犯案動機並非出於私利,一直熱心服務弱勢社群。裁判官羅德泉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林卓廷、尹兆堅與黃碧雲分別監禁3星期、7星期和4星期。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勞泳珊,辯方代表為大律師黃錦娟。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今日到庭旁聽支持。
羅官提到搶票事件出自許智峯,與黃碧雲無關,蕭啟業回應指二人一同行動懷著同一目的中斷會議,許搶票時黃在後吶喊助威,邊叫口號邊走出會議廳。羅官反指會議甫開始便有議員不滿,黃行為有其背景,而選舉只因搶票而中斷,蕭啟業指2人夥同犯罪,可預視相互行為,無份參與搶票僅可用作求情。
黃錦娟求情呈上11封來自前運房局局長張炳良及前勞福局局長羅致光等的信件,指搶票事出突然,黃碧雲無法預期,其行為並不暴力,甚至未被主席警告,影響小時間短,其後會議繼續,犯案動機並非出於私利。黃錦娟又指黃碧雲熱心服務弱勢社群,包括基層婦孺,尤其鉛水事件更見其貢獻,丈夫形容其任職立法會8年,工作日以繼夜,疫情間更自掏腰包買口罩予他人,另外亦努力貢獻教育界,2008年曾獲理工大學頒發教育獎項。
黃錦娟續指尹兆堅自2000年起服務社區,後擔任立法會議員,2017年曾自費前往歐洲考察過渡性房屋方案,終成功爭取政府落實試行。黃錦娟另指案發因不滿主席設時限,且一地兩檢草案敏感,與林卓廷案發為時分別7分鐘和1分鐘多,時間短,最後希望各人刑期均同期執行。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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