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等3人涉逼人刪手機相裁定表證成立 林卓廷不自辯

2022-11-14 15:58

左起被告林卓廷、曾焌熙。 資料圖片
左起被告林卓廷、曾焌熙。 資料圖片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兩男女在2019年7月6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涉嫌在屯門警署外強行要求1名男子刪除手機內示威者參與「警總七一事件」的相片及片段,女被告取得手機後把有關相片及片段全部刪除。3人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共4罪,法官游德康今早於區域法院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林卓廷決定不自辯。男被告出庭作供指當日擔心其他遊行人士會攻擊事主,遂出言「呢啲相係咪值錢過你條命呢?」以圖助事主解圍卻不果。案件押後至下月20日結案陳詞。

林卓廷等人涉逼人刪手機相,請點擊組圖瀏覽:

被告曾焌熙。 陳浩元攝
被告曾焌熙。 陳浩元攝
被告林卓廷。資料圖片
被告林卓廷。資料圖片
被告曾焌熙。資料圖片
被告曾焌熙。資料圖片
被告鍾凱研。 資料圖片
被告鍾凱研。 資料圖片
「光復屯公」遊行示威,有人手持標語。資料圖片
「光復屯公」遊行示威,有人手持標語。資料圖片

被告曾焌熙今出庭作供,交代自己自2019年7月初起擔任「OnX協會」直播記者直至翌年4月,案發當中下午1時許到現場直播遊行,晚上7時許在屯門警署外為電話充電,期間聽到有人大叫「就係呢個人有影人哋相」,多名遊行人士隨即包圍事主X,要求解鎖手機刪除相片,而曾焌熙就開始直播。曾焌熙形容當時現場氣氛惡劣情緒高漲,惟自己並不知事主有否拍下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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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到何以戴上口罩時,曾焌熙解釋當時現場有其他記者拍攝,自己並不擔心被拍攝到容貌,然而後來身邊有人傳出臭味故戴上口罩,又提到當日買不到濾罐故沒有戴防毒面具。曾焌熙看見有人打傘,擔心會攻擊事主,遂出言「呢啲相係咪值錢過你條命呢?」以圖助事主解圍卻不果,問到「想點先?」打算了解其想法,協調溝通,期間其他包圍人士亦放慢動作,而自己就隔開示威者以防施襲。曾焌熙提到當時被包圍人士向後拉,質疑自己「做架両」。曾焌熙重申自己無意妨礙司法公正,只為保護事主。曾焌熙盤問下同意沒有持有記協記者證,當日也沒有穿上反光衣,反指不少記者當日同樣沒有穿上,否認自己說話想施壓為脅迫事主就範。

3名被告依次為43歲區議員林卓廷、28歲廚師曾焌熙及39歲社工鍾凱研。林卓廷及曾焌熙被控於2019年7月6日在屯門警署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煽惑事主X删除手機數碼內容。曾焌熙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鍾凱研則被控於同日同地,為了使他或其他人不誠實獲益而使用事主X的一部紅米Note 6,和刑事損壞手機內一段有關立法會外示威情況的片段。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原為本案被告之一,但許兩年前已正式宣布流亡海外。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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