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陳曼琪:釋法尊重本地執業律師 更好發揮普通法制度 

2022-11-29 16:36

陳曼琪指,人大釋法是尊重本地執業律師及大律師的做法。資料圖片
陳曼琪指,人大釋法是尊重本地執業律師及大律師的做法。資料圖片

特首李家超周一(28日)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用英籍御用大律師代辯其涉及的《港區國安法》案件,提請人大釋法。全國人大代表兼全國婦聯執委陳曼琪回應指,支持特首履行憲制責任,以維護憲法和特區憲制秩序,尊重具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本地律師和大律師。

陳曼琪指,根據《港區國安法》第62條及65條,《港區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地位高於特區本地法律,《港區國安法》解釋權屬全國人大常委會。因此,特首提請人大釋法,是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維護憲法和香港特區憲制秩序,落實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完善香港特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的重要舉措,有堅實的憲制和法律基礎。

她又認為,《港區國安法》第44條和第63條並沒有就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法官、司法人員和辯護律師的國籍作出明文規定,並不等他們有絕對權參與和處理《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因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已在《港區國安法》第3條、第55條至第63條以及第65條,為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守住底線,有需要時為特區處理和解決一些特區自身解決不了的維護國家安全問題。

陳曼琪表示,人大釋法是更好發揮香港普通法制度,依憲依法維護本港司法獨立和尊重具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本地律師和大律師,是符合具體情況而採取的必須舉措,更好落實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完善特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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