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輸打贏要?李家超:有憲制責任護國安 不能與海外法官混為一談
2022-11-28 20:15
律政司反對黎智英國安法案件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今日(28日)終極敗訴。特首李家超傍晚見記者時表示,將就海外律師應否參與國安法案件,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
被問到提請釋法會否令公眾覺得政府「輸打贏要」,李家超強調作為特首及國安會主席,有憲制責任保障國家安全,強調釋法符合香港利益,有關決定嚴肅、審慎。
李家超強調,當在如此嚴肅和重要的國家安全問題下,而有關議題影響深遠,因此提請人大釋法,是符合香港利益、《香港國安法》規則和憲制秩序,形容有關決定是審慎嚴肅。
另就有關海外律師難以執行保密規定一說,被問及海外法官是否也不應參與國安案件,李家超表示,法官是經過有制度程序委任及指定,包括推薦、品格審查,而《國安法》指定法官亦有相關規定,法官就職也要宣誓,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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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表示,收到中央政府函件後,他便舉行國安委會議,審視終院裁後決定提請人大釋法關。他指香港整個司法制度建立,是香港法院獨立行駛的審判權和終審權,而最高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
他提到,是次釋法並非針對國籍,是針對海外律師或大律師,這些人在香港基本沒有執業權;現在香港執業的律師或大律師,可以有不同國籍,按照現行法律可以參與不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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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記者問及,設限只可以選擇香港執業律師,會否影響港人權利,或香港在國際上的普通法地位。李家超重申,是次釋法只是針對「沒有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不應該將是次釋法針對的人士擴闊,着記者留意細節字眼。
至於目標希望在何時完成釋法,是否能趕及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四(12月1日)開審,李家超未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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