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湯家驊:海外律師或抵受不住政治壓力 港不缺人權律師
2022-11-29 08:55
律政司反對黎智英國安法案件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遭終審法院駁回上訴許可申請後,行政長官李家超向中央提交報告,就《香港國安法》建議提請人大釋法。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日(29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人大常委會有權行使釋法權,而終院行使的是司法審判權,兩者沒有任何衝突,應互相配合,亦不應該視全國人大常委會為香港終審法院以外的上訴途徑。
點撃圖輯了解湯家驊就人大有權行使釋法權回應詳情:
指Tim Owen或受英國政府施壓
今次將會是本港回歸以來第6次釋法,湯家驊指有別於之前5次,今次是就國安法的問題作出解釋,而不是與《憲法》、《基本法》有關。
湯家驊表示,過去曾發生英國政府干預香港司法體制事宜,以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為例,指高等法院曾批准David Perry代表律政司,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涉及的非法集結案擔任檢控官,他指當時英國政府向David Perry施加極大壓力,指對方如來港處理審判是為香港塗脂抹粉,最終導致對方請辭。
就David Perry,湯家驊認為外國大律師也可能會抵受不住政治壓力,而今次Tim Owen是否可以抵受英國政府或輿論壓力,而做出違反國安法行為,因此認為不適合不處理涉及國安罪行的案件。他指出,本港的執業律師受大律師公會或律師會監管,如果有成員辦案時違反國安法或不符專業水平,相關團體可跟進或作出懲處。相反,外籍律師一但完成官司後離港,難以跟進問題。
湯家驊:香港不缺人權律師
湯家驊又指,香港不缺專攻人權法的律師,甚至認為街上市民可以隨意講出4至5個就人權問題在香港法院與律師司爭辯的律師。他指政府應制訂指定律師名單,以供被告從中揀選代表律師,明白做法有爭議,但指其他國家地區都有類似安排,以保障國家安全,又相信指定律師,不一定會為了幫政府而忽略專業操守。
何時釋法?譚惠珠:人大常委12月開會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特區政府一直很尊重法庭裁決,李家超作為特首及國安委主席,有責任推動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制及機制建設,與法院審理案件是各司其職。
在立法原意問題上,譚惠珠說全國人大會議當年就《國安法》的說明,已提到堅決反對外國及其組織或個人,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原意就是盡量不要讓危害國家安全執行的事情發生。她說自《國安法》訂立後,已不只一次看到有外國議會或政客,藉其影響力干預本港司法情況。
至於估計何時會完成釋法程序,譚惠珠稱相信會快,人大常委會將於12月底開會,如果將案件押後至明年審訊,估計人大常委會未必需要開臨時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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