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律政司向所有外聘大狀發信 要求外聘大律師維護《港區國安法》

2022-11-21 14:55

律政司刑事檢控科致函給所有外聘大律師。 資料圖片
律政司刑事檢控科致函給所有外聘大律師。 資料圖片

《星島獨家》律政司刑事檢控科今日(21日)致函給所有外聘大律師(Briefed-Out Counsel),首度引述《港區國安法》要求他們在履行外聘檢控工作時必須「表忠」,確保自己在處理外聘檢控工作中不會存在「利益衝突」,或避免任何可見的利益衝突情況。該等在刑事檢控科外聘名單中的大狀均須簽署作實,承諾在處理律政司外聘案件時,在未有得到律政司司長書面的批准下,絕不准洩露相關案件的內容資料給任何人士。

消息指,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為了提高外聘大律師的的高質素專業表現,乃向納入為外聘名單中的各大律師發信,說明要求各外聘大狀須要遵從專業及誠信守則,並要簽名作實,於12月5日或前將簽妥文件寄回律政司刑事檢控科。

據了解,律政司是首度要求外聘大狀「表忠」,在函信中並引述<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6條的內容,即「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和維護國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信中亦提醒各外聘大狀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可能根據其性質以何理理由定為違背國定安全利益的行為或活動。

今次發出的函件要各外聘大狀簽署承諾處理外聘案件時要遵守「保密協定」,包括不得將所有涉及案件的文件資料等一切洩露給任何人士或組織。

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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