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勾結案|法官准英御狀接案 梁振英批理由荒誕:法官以洋為師

2022-11-10 11:14

梁振英形容英國大律師參與勾結外國勢力案件荒誕。資料圖片
梁振英形容英國大律師參與勾結外國勢力案件荒誕。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涉嫌勾結外國勢力案,高等法院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來港代表黎智英抗辯,律政司不服上訴,但昨日被上訴庭駁回。判辭指,公眾對審訊公平的觀感至為重要,法院須作出最符合公眾利益的決定,形容有卓越的法學家參與審訊,將為國安法的發展帶來貢獻。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10日)在社交平台發文,指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竟可由外國大律師代表出席,形容事件荒誕,質疑法官「以洋掛帥」。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接受《星島頭條》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人士意見,但認為不能「一竹竿打一船人」,以個別案例否定引入外國律師的必要。

點撃圖輯了解梁振英發文形容黎智英案件荒誕詳情:

高等法院批准英國大律師來港代表黎智英抗辯。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批准英國大律師來港代表黎智英抗辯。資料圖片
梁振英形容事件荒誕。資料圖片
梁振英形容事件荒誕。資料圖片
梁振英引述二十大報告對香港的指引。資料圖片
梁振英引述二十大報告對香港的指引。資料圖片
梁振英質疑邀請英國人為中國香港「發展」國家安全法律。資料圖片
梁振英質疑邀請英國人為中國香港「發展」國家安全法律。資料圖片
法官以「有利國安法發展」為由駁回律政司上訴。資料圖片
法官以「有利國安法發展」為由駁回律政司上訴。資料圖片

梁振英指,上訴庭駁回上訴決定荒誕,指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不應由外國大律師代表出庭。他表示,更荒誕的是法官以「有利國安法發展」理由駁回律政司上訴,質疑香港邀請英國人為中國香港「發展」國家安全法律。

他引述報道指,上訴庭強調本港法學理論應該以堅實的基礎發展,反映本港堅守法治,並採用國際間的司法標準。梁振英質疑此說法,不理解本港為何沒有法學理論基礎發展,以及國家安全問題要採用國際司法標準,「如果英國的大法官用他們的『司法標準』,開口要我們放人(這是遲早的事),我們就放人了?」

稱所有大律師被法官「打臉」

梁振英又引述二十大報告對於香港及澳門的指引,指本港需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完善特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更要保持自信自立,包括道路理論、制度和文化等,不能照抄照搬,食洋不化。他形容,香港所有大律師都被上訴庭法官公開「打臉」,指出該法官在國安問題上「以洋為師,以洋掛帥」,稱香港大律師公會如何回應。他指出本港先有部門首長保留外國國籍,今有法官以洋為師的荒誕,反問香港高官和司法界是否不必有國家觀念和民族立場。

湯家驊。(資料圖片)

湯家驊:英國仍在審國安法 難吸取其經驗

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不評論個別人士意見,但香港實行普通法,好處是可以參考不同國家、地區的法律原則,亦需注意不同國家的國安法,受個別因素影響而有不同特點,包括歷史、文化、政治和經濟因素,但指《港區國安法》除個別公認原則,不需過度依賴及參考其他國家。

他指,《港區國安法》第4及第5條提及,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以及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應當堅持法治原則。他指不能以個別案例否定引入外國律師的必要,不能「一竹竿打一船人」,認為法庭可以判斷是否參考其他國家法例及原則。

上訴庭判辭提到,人權自由具有國際法的層面,加上國安法列明維護國安應當依法保護居民的自由,海外法例或者可以協助法庭。湯家驊說,認同法庭以人權自由作為批准聘用英國大律師作為抗辯的理由,但不理解因港區國安法聘請外國律師,雖說現時並無否決聘請外國律師,但聘請條件以香港律師是否具備該議題的經驗,而港區國安法有其獨特特色,英國現時仍在審理其國安法,本國國安法仍未完善,港區國安法難以吸取其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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