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求愛不遂菜刀斬女租客判囚4年 官斥手法兇殘無恥
2022-11-08 12:27
居於上水天平村雙層鐵皮寮屋的35歲建築工前年追求同屋女租客不果,女租客決定搬走但遭惡言相向,她前年11月執拾個人物品時,被建築工用11.5寸長菜刀從後襲擊,令她頭皮及頸部近耳朵至近臉頰位置受傷,她全身浴血逃走。建築工今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李運騰法官指本案襲襲手法兇殘,他用可致命的菜刀斬向手無寸鐵的女方可謂無恥,判處他入獄4年。
女租客被斬後全身浴血逃走,事後送院搶救,請點擊組圖瀏覽:
李官判刑時指,饒李二人因搬屋一事發生爭執,在法律上不構成挑釁而失去自制能力,而饒並非非無緣無故揮刀,饒案發前一直向李傳訊,從短訊中可見饒自以為是,佔有慾強,李希望擺脫他,但他深深不忿又懷恨在心,他從後襲襲的手法卑劣,而且菜刀是可致命的武器,法庭絕不故息使用刀刃傷害他人的罪犯。李官斥饒襲擊手無寸鐵的李可謂無恥,饒向李的要害如頭頂等身體部位揮刀,手法兇殘,饒在李倒地後沒有暫停襲擊,反而無情地繼續揮刀斬向李的右膝,李沒有因此造成永久性傷殘屬不幸中之大幸。李官考慮被告罪責及本案嚴重性,給予饒三分之一認罪扣減後,判他入獄4年。
案情指,現年35歲已婚男被告饒樂樂,其妻兒居於內地,他居於父母的新界上水天平山村30號 A雙層寮屋,受害人李小梅女士(案發時 32歲)租住被告父母寮屋其中一個房間,饒聲稱二人於2020年5月起發展親密關係,李則指她明白饒想與她發展情侶關係,但拒絕了饒的追求。二人關係轉差後,饒用文字訊息責罵李。饒在2020年11月拍李房門時,李揮舞生果刀趕走饒,李指她將搬離寮屋,及後饒向李發送文字訊息怪責李。
2020年11月27日下午4時許,李返回寮屋開始在房外執拾個人物品,她感到頸部近耳朵位置被人從後砍中,轉身看見饒手持菜刀,饒兇惡地要求李不要離開,不要搬走。饒再次用菜刀襲擊她頭部,擊中她頭皮及頸部近耳朵位置,又把她推倒地上斬對她右膝,其後拳打她手臂。全身浴血的李後來成功逃到寮屋外面,跑到附近戶外燒烤埸,尋求職員協助,報警求助。
饒在警誡下承認斬李,並向警方指出案中使用的菜刀,饒稱二人在2020年5月成為情侶,二人2020年 11 月中分手,饒嘗試與李復合但被拒絕,李更揮舞生果刀阻止饒接近她;饒指二人在案發前就搬屋問題發生爭執,他便從廚房拿出菜刀,一時衝動斬李。他其後報警,並指自己沒有打算殺李。
李被襲後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療,她到達急症室時仍然清醒,頸部左上方 10 厘米裂傷,附近下頜骨粉碎性移位骨折,前額頭皮3厘米淺層裂傷,右腳膝蓋對下 5厘米裂傷等,李進行傷口探查及修復手術,手術後其右手中指、無名指及小指不能伸展,出院時手臂需用石膏固定。她在2021年7月向臨床心理學家報稱她難以入睡、頭痛及量眩,並装現出創傷後壓力反應及抑鬱情緒,但精神科醫生則指她情緒穩定,沒有創傷後壓力症特徵。
李運騰法官查看饒向李傳送的文字信息後表示:「(饒)鬧人都鬧得幾毒㗎喎,受害人都無乜點答,無乜殺傷力」。辯方大律師梁鴻谷回答說:「(饒)鬧人唔岩,鬧得惡毒唔岩,用刀更加唔岩」,梁亦同意饒李二人沒有互罵情況出現,而且同意饒並非因爭執導致盛怒。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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