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旁聽師涉庭上拍手叫囂發表煽動文字 裁定罪名成立
2022-10-27 11:10
YouTube頻道「牧師和你顛」男經營者,於前年至今年2月期間,透過網上片段發表批評法官言論,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行為的作為罪。他在今年1月初,與六旬婦人在法院旁聽期間作出拍手、叫囂等,兩人另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二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今(2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判官鄭念慈裁決時指,首被告彭滿圓獨自面對的煽動作為罪,共涉其Youtube頻道的8則影片。彭多次引用法官行為指引,強調只是透過影片矯正法官錯誤或不足之處。鄭官稱,無法肯定涉案其中2段影片具有煽動意圖,雖然當中他曾以「仲衰過第三世界」形容香港法院,明顯帶有貶意,但批評程度未至於引起對司法的藐視或憎恨。
鄭官分析指,餘下6段影片言論涉及多次批評法庭,絕非一時失言,而是意圖貶低法官或裁判官,包括指控高院法官不講法和沒有法律依據、區院法官「對眼發火咁𥇣住」侮辱辯方律師、指責裁判官處理法庭內有旁聽人士拍掌屬於「威嚇」。鄭官認為,彭自稱曾到世界不同地方、不止一次出席本地法庭聆訊,又擁博士學位,以其學歷及人生經驗,必然知道他可根據既有程序,投訴法官行為不當,而不是在網上單方面作出指控,甚至主觀話選擇性地演繹法庭內發生的事情。彭也應明白,法庭旁聽人士必須遵守紀律,不容許干擾法庭聆訊的行為,不相信他竟然會不明白法庭以往不追究在庭內拍掌的人,只是酌情處理。
鄭官總結片段內容,每則影片內容都具煽動意圖,包括引起對香港司法的藐視及憎恨,及慫使庭外人士不遵守法庭的指示,與矯正錯誤或不足完全無關。被告將影片製作、上載及向公眾廣播這些影片,必然知道內容具有煽動意圖,因此裁定他煽動作為罪成。
至於彭滿圓與次被告趙美英共同被控的發表煽動文字罪,則發生在2022年1月4日在西九龍法院3庭審理鄒幸彤涉煽惑他人參與去年六四的未經批准集結案,鄒幸彤求情期間有人拍掌,裁判官警告後不果,遂指示警方紀錄拍掌人士身分,有人表示自己都有拍掌,稱「我有拍手!我企出嚟」,後來一對男女承認拍掌。
鄭官接納彭辯稱呼籲所有拍掌的人站起來,目的既可能是鼓動他們抵抗法庭,也可能是鼓勵曾經拍掌的人承擔責任。然而,他說出「良知啊你跌咗,閣下」等說話,完全是公開及當面地指責裁判官沒有良知,當時法庭正在審理的是一宗社會關注的案件,裁判官在裁定該案被告罪成後,禁止她發表政治宣言,下令警方紀錄那些無視法庭警告、干預法庭程序人士姓名,合理合法,與彭口中的「良知」根本完全無關,拒納彭行為是監督法官。
針對辯方爭議法庭錄音中的女聲是否屬趙本人,警員供稱目睹她曾拍掌,後來站起來表明有份拍掌。鄭官稱,警員在西九龍法院工作,比一般人更加熟悉3庭座位情況,當時履行裁判官指示記錄拍掌人士身分,故把注意力集中在站起來的趙合情合理,他的說法亦獲數碼錄音佐證,裁定警員辨認無誤。至於趙在庭內表示「無法律而家」、「包青天嚟審喇」等,鄭官指明顯是指責裁判官不依法律、亂判案件、行為過分、司法不公之意。
鄭官續指,綜觀當日情況,裁判官已在有人首次拍掌後發出警告,二人在此情況下,不但承認拍掌,更在眾目睽睽之下公開批評裁判官,絕非一時失言。鄭官指出,當時庭內已有兩次拍掌事件,法庭聆訊亦已受阻,裁判官更發警告,可肯定二人指責裁判官沒有良知,具有煽動意圖,裁定他們入罪。
59歲被告彭滿圓和67歲女被告趙美英均報稱無業,同被控於2022年1月4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
彭另被控於2020年1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製作、上載及廣播YouTube影片並維持一個YouTube頻道。
相關新聞:
旁聽師涉煽動意圖作為 男被告質疑證人部分口供與事實不符:https://bit.ly/3fhpFVs
旁聽師涉發表煽動文字及作具煽動意圖作為 官裁定控罪合憲案件續審:https://bit.ly/3DyvGXl
「牧師和你顛」經營者涉具煽動意圖 提出傳召3法官作供被拒:https://bit.ly/3DBC2VR
兩「旁聽師」涉發表煽動文字等罪 被告要求傳召國安處督察及裁判官作供:https://bit.ly/3FkFfKF
法庭記者:凌子淇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