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15人被控暴動罪 少年認罪押審訊後求情及判刑

2022-10-26 17:36

防暴警施放催淚煙驅散示威者。 資料圖片
防暴警施放催淚煙驅散示威者。 資料圖片

大批示威者2019年11月18日,響應網上號召於油尖旺一帶聚集,試圖分散警方注意力以營救校園內的示威者。當晚逾200人在彌敦道被捕,涉案其中15男女被控暴動罪,今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受審。當中一名案發時未滿16歲的少年認罪,獲准保釋至同案被告審訊完結後求情及判刑,餘下14人則不認罪受審。

涉案15男女被控暴動罪受審,請點組圖瀏覽:

其中一名被告到庭。 伍明輝攝
其中一名被告到庭。 伍明輝攝
有被告到庭應訊。 伍明輝攝
有被告到庭應訊。 伍明輝攝
15人被控暴動罪案件開審。伍明輝攝
15人被控暴動罪案件開審。伍明輝攝
有被告到庭應訊。 伍明輝攝
有被告到庭應訊。 伍明輝攝
有被告到庭應訊。 伍明輝攝
有被告到庭應訊。 伍明輝攝

15名被告為14歲女生、15歲李樂庸、15歲鄧燁明、李文彬、15歲林紫晴、21歲孔君濠、19歲桂雋豪、21歲黎俊文、18歲劉達森、22歲李德輝、17歲魏健、20歲譚樂軒、21歲譚文駿、24歲譚伯全和20歲田浩輝。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譚樂軒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可發射雷射光束的裝置。上述歲數全為被告案發時年齡。

李文彬承認暴動罪,其同意案情指,自2019年11月11日,大批示威者佔據理大,警方在附一帶設防,隨後包圍理大以防他人進入校園或附近地點。及至同月18日,有人在網上呼籲其他人上街聚集,組成「戰線」營救理大內的示威者,包括案發的彌敦道及加士居道交界。當晚約10時,警方在加士居道設防,並沿彌敦道向北推進至文明里,示威者則投擲汽油彈等雜物。

及至10時半,包括李文彬在內的大量示威者,於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並與警方對峙,包括築路障堵塞行車線、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等,多枚汽油彈引致行車道火光熊熊。警方施放催淚彈及橡膠子彈驅散,但示威者未有離去。警方特別戰術小隊及機動部隊最終在11時26分展開圍捕行動,當場拘捕包括李文彬在內的213名示威者。他被捕時身穿黑衣,戴防毒面罩、護目鏡、手套等。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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