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學生會前會長蘇浚鋒等2人 涉煽惑他人立會選舉投白票遭廉署起訴

2022-07-27 12:16

中大學生會前會長蘇浚鋒等2人遭廉署起訴。
中大學生會前會長蘇浚鋒等2人遭廉署起訴。

廉政公署今日(27日)落案起訴二人,控告他們涉嫌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分別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個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白票的貼文。二人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五(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就有關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的貼文展開調查,廉署今日分案起訴蘇浚鋒,22歲,項目主任;及陳星,58歲,福利工作員。兩被告各被控一項罪名,即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第27A(1)條。

二人現獲廉署准予保釋待周五提堂。
二人現獲廉署准予保釋待周五提堂。

蘇浚鋒,曾擔任中大學生會前會長。被控涉嫌於2021年10月30日至12月15日期間,在2021年立法會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許智峯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一個貼文,該貼文煽惑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其選票,致使該選票在立法會選舉中被視為無效。陳星被控涉嫌在2021年立法會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於2021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期間,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許智峯同一個貼文。

2021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該年10月30日展開,根據《條例》,由當日起直至投票日(即同年12月19日)被界定為該選舉的「選舉期間」。

廉署至今拘捕30人涉嫌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干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罪行。根據法律意見,其中5名被捕人士被落案起訴,3人早前認罪,各判入獄2個月,緩刑18至24個月;另外2名今日被落案起訴人士,將於周五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相關調查仍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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