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学生会前会长苏浚锋等2人 涉煽惑他人立会选举投白票遭廉署起诉

2022-07-27 12:16

中大学生会前会长苏浚锋等2人遭廉署起诉。
中大学生会前会长苏浚锋等2人遭廉署起诉。

廉政公署今日(27日)落案起诉二人,控告他们涉嫌在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期间,分别在其个人社交媒体专页转载一个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投白票的贴文。二人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2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就有关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中投白票的贴文展开调查,廉署今日分案起诉苏浚锋,22岁,项目主任;及陈星,58岁,福利工作员。两被告各被控一项罪名,即在选举期间内作出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的非法行为,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条例》)第27A(1)条。

二人现获廉署准予保释待周五提堂。
二人现获廉署准予保释待周五提堂。

苏浚锋,曾担任中大学生会前会长。被控涉嫌于2021年10月30日至12月15日期间,在2021年立法会选举中藉公开活动作出非法行为,即在其个人社交媒体专页上,转载许智峯个人社交媒体专页一个贴文,该贴文煽惑另一人以任何方式处置其选票,致使该选票在立法会选举中被视为无效。陈星被控涉嫌在2021年立法会选举中作出非法行为,于2021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期间,在其个人社交媒体专页上转载许智峯同一个贴文。

2021年立法会选举提名期于该年10月30日展开,根据《条例》,由当日起直至投票日(即同年12月19日)被界定为该选举的「选举期间」。

廉署至今拘捕30人涉嫌在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中,在选举期间内作出藉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干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7A条罪行。根据法律意见,其中5名被捕人士被落案起诉,3人早前认罪,各判入狱2个月,缓刑18至24个月;另外2名今日被落案起诉人士,将于周五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相关调查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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