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聲集團控前進違約 陳樹渠長子指對方稱願賠償惟從未提及金額

2022-06-16 17:23

陳耀璋(右)指關秩安(左)曾表示願意賠償。
陳耀璋(右)指關秩安(左)曾表示願意賠償。

已故知名教育家陳樹渠的家族公司「寶聲集團」,5年前曾簽約以股權轉讓形式,向持有荃灣汀九青山公路豪宅「星悅海灣」的前進有限公司購入13幢洋房。但前進突然轉軚不想交易,違反雙方簽訂的合約,寶聲要求前進3名股東關秩安、關秀琼和官有權賠償不果。案件今在高等法院開審,陳樹渠長子、寶聲集團董事長陳耀璋供稱,關秩安曾在電話對話中提到他願意向寶聲作出賠償,但卻沒有實際承諾何時賠償多少錢。案件明續。

原告為寶聲(集團)有限公司,3名被告依次是前進有限公司股東關秩安、關秀琼和官有權。

已故著名教育家陳樹渠長子、寶聲集團董事長陳耀璋(Anson Chan)出庭作證,指出雙方在2017年4月簽約,而關秩安在2017年5月31日與陳耀璋致電時,關秩安決定不繼續買賣,表示抱歉並示意願意賠償寶聲集團,但一直沒有提過賠償的金額及時間,陳指被告方違反合約至今仍未作出任何賠償。而雙方的合約中指出,如有一方違約,另一方可根據意向書規定,單方面終止合約,及/或追究違約的法律責任或賠償。

寶聲在2017年6月去信被告方指,按意向書的條款,如前進違反意向書的相關規定,前進需賠償寶聲所支出費用的五倍,上限為200萬元,由於寶聲所消耗的時間及費用超過200萬元,故要求被告方在2017年6月8日前向寶聲賠償200萬元,否則寶聲保留權利追究被告方違約之法律責任。陳表示當時如被告方願意賠償200萬元,他便願意和解及結束案件,但批評關秩安一直改變主意的行為可鄙,關亦不斷質疑寶聲是否真的使用了200萬元的費用。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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