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警涉揑造搜屋紀錄被控公職行為失當 押6月杪訊

2022-04-20 12:06

其中一名被告林耀然。
其中一名被告林耀然。

一名警長及3名警員涉於2018年一宗販運毒品案的刑事調查揑造搜屋紀錄,被廉署起訴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今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案件押後以待進一步調查,蘇文隆主任裁判官同意案件押後至6月29日再訊。4名被告分別獲准以3000元及5000元保釋,及不得干擾控方證人。

4名涉案警員分別為45歲警長馮孝聰、38歲警員林耀然、32歲警員羅學鍵及31歲警員葉家豪。案發時4人駐守屯門警區一個特別職務隊,主要負責調查區內涉及危險藥物、賣淫活動及非法賭博的罪案。

廉署稱,根據被告的記事冊紀錄、證人供辭及調查報告,馮孝聰於2018年3月14日黃昏率領特別職務隊成員在屯門展開行動,3名同案被告亦有參與。小隊在行動中拘捕一名男子,搜出5包氯胺酮,並報稱搜查被捕男子住所。該名男子翌日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

警長馮孝聰,與警員林耀然、羅學鍵及葉家豪,在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4月3日期間,於香港,在擔任公職期問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在調查一宗刑事案件期間作出已進行搜屋的虛假記錄。

法庭記者:華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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