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元朗」發起人鍾健平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 判監16個月

2022-04-13 15:18

鍾健平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囚。資料圖片
鍾健平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囚。資料圖片

2019年7月「光復元朗」行動發起人鍾健平,在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後,仍在當天參與遊行,事隔兩年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去年8月起一直還柙。鍾早前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今天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6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2019年7月23日向警方申請,在7月27日舉辦主題為譴責「721元朗恐怖襲擊事件」之遊行,但遭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被告就警方決定上訴但被駁回,他其後接受傳媒訪問,稱對結果感到失望,但表明會在當日按照原訂路線繼續遊行,惟強調當日不會舉行非法集會,但歡迎市民當日到元朗遊玩。及至遊行當日,被告召開記者會,再次提及遊行路線,又稱有證據顯示721事件由中聯辦組織,呼籲港人團結及譴責恐怖襲擊。

下午2時半起,大批示威者於元朗聚集,佔據輕鐵路軌、青山公路一帶等多個地點,其後於各處與警方對峙,警方多次警告及施放催淚彈驅散下,示威者未有散去。被告當日在元朗不同地方出現,以「遊行申請人」的名義與前線警員協調,包括在西邊圍村口站在示威者前排詢問警員行動,並協助調停警民衝突。被告承認曾參與遊行,又稱會留待至所有到訪元朗的人士離開。

42歲被告鍾健平承認於2019年7月26日至27日,在香港違反《公安條例》第13條而組織1個公眾遊行。他另原被控於同日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該未經批准的遊行,此罪獲法庭存檔。

法庭記者:湯璧瑜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