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內用私處觸碰女子臀部兩分鐘 港大學院主任認猥褻囚10日

2022-04-13 13:32

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32歲患有觸摸癖並有非禮前科的香港大學學院主任馬文灝,今年1月在金鐘港鐵站從後用私處貼陌生女子臀部約2分鐘,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猥褻侵犯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工作壓力大及與妻子未能生子,在倍感壓力的情況下復發,一時衝動向女子作出性侵犯。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指是次並非被告首次犯下同類罪行,他明知自己在人多擠迫的港鐵內有機會犯案,但仍不避免在繁忙時間乘搭港鐵,不接納精神科醫生指被告重犯機會低的說法,認為監禁無可避免,最終判其監禁10天。

香港大學發言人回應指,有關案中被告是大學一名以臨時合約聘用的員工,負責支援研究工作。大學對觸犯刑事罪行的員工有既定程序處理,最嚴重後果是作出解僱。

32歲被告馬文灝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馬被控於2022年1月3日在金鐘港鐵站猥褻侵犯女子X。案情指,被告當晚6時許在港鐵車廂內從後貼近陌生女子X,再用私處觸碰X的臀部約2分鐘,X因感到臀部被觸碰,嘗試離開但失敗。馬承認自己因衝動而犯案。

根據資料顯示,被告早於2013年任職中學教師時,在港鐵繁忙時間於車廂內用下體摩擦女乘客的手和大腿,又企圖摸胸。他承認一項猥褻侵犯罪,被判9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指,馬在香港大學任職學院主任,每月薪金3.9萬元,其妻子是非牟利機構的行政人員。馬於2013年曾犯下相同罪行,他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亦有尋求輔導治療。馬在婚前已向妻子坦白自己曾犯非禮罪,而妻子選擇接受他,二人於2019年結婚,馬一直憑意志力令自己遠離性罪行。

馬在2021年進入香港大學工作,但覺得自己難以應付工作而感到惆悵,他同時十分希望與妻子生育孩子,但卻未能如願。馬因各方壓力推至臨界點時,克制能力下降,很難在特定的地方和時間上控制自己,才會因一念之差而犯案,現已接受精神和藥物治療,其妻子、朋友、社工、牧師、同事亦願意幫助他。

黃官考慮被告個人背景、求情信、精神科醫學報告等,得知被告在壓力大和人多擁擠的條件下,會有衝動向女子作出性侵犯,案發當日在人多擠迫的港鐵車廂內產生性幻想並予以實行。但並黃官則認為被告在9年前已犯下同類罪行,已接受治療和輔導,而被告明知自己在人多擠迫的地方有機會犯案,但沒有避免在繁忙時間乘搭港鐵,故不接納精神科醫生指被告重犯機會低的說法,認為監禁無可避免,最終判其監禁10天。

法庭記者:華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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