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籲僱主讓員工在家工作 為受疫情影響者作彈性安排
2022-01-13 19:40
本港新冠疫情持續,勞工處發言人呼籲僱主按機構運作需要,就僱員的工作安排作出彈性處理,並在可行的情況下考慮安排員工在家工作,而毋需回工作地點辦公。這有助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及減低傳播的風險,其間僱主應視乎最新情況檢視有關工作安排。
發言人又呼籲僱主,應體恤和諒解員工在疫情下面對的實際困難,盡量為他們提供便利,例如在小學、幼稚園、幼兒中心等暫停面授課堂期間,採用較寬鬆和具彈性的方法,處理有需要在家照顧學童及幼兒的員工的假期申請,或在可行情況時考慮安排他們在家工作。
此外,政府亦鼓勵僱主與需要接受強制檢疫或強制檢測的員工,保持良好溝通,協商工作安排,包括讓有關他們放有薪假期,或在可行情況下容許他們在辦公室以外地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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