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傷人案|雙程證男被控11罪 控方呈醫生信透露疑患精神病

2022-01-05 12:32

被告馮錦明被控三項刑事毀壞、兩項傷人、兩項縱火等共11罪。資料圖片
被告馮錦明被控三項刑事毀壞、兩項傷人、兩項縱火等共11罪。資料圖片

九龍城本周日發生斬人案,疑有精神病、持雙程證的36歲男子涉襲擊兩途人及搶去手機,繼而取走肉檔牛肉刀擊毀一輛私家車擋風玻璃,並襲擊司機,其後衝上一幢唐樓縱火及砸傷賓館清潔工,再匿藏房間企圖燒牀單,事件造成最少4人受傷。男子被控搶劫、縱火、傷人等11罪,今被解至九龍城法院首次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暫委裁判官朱仲強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月19日再訊,其間索取精神科報告,以助評定被告是否適合答辯及有否醫療建議。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還柙候訊。控方呈上醫生信件,透露被告懷疑有精神病。

被告馮錦明(36歲,無業)被控三項刑事毀壞、兩項傷人、兩項縱火、一項搶劫、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一項盜竊、一項普通襲擊共11罪。控罪指,馮於2022年1月2日在九龍城南角道與賈炳達道交界搶劫女子莫帶田一部iPhone 11手提電話,損壞屬於莫的一副眼鏡,非法及惡意傷害莫,及襲擊男子何志榮致造成身體傷害;在衙前塱道76號地下偷竊一把屬於男子林沛德的39厘米長牛肉刀。

馮另被控在候王道與衙前圍道交界損壞屬於男子李諾軒的私家車前擋風玻璃及襲擊李;在太子道西388號唐5樓用火損壞屬於女子KHONG On Thatsanee的一把傘及兩對鞋;在上址唐2樓雅莉豪華別墅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區振邦,損壞屬於區的一個垃圾桶;以及用火損壞屬於區的一套床單。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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