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蘋果》記者認偷拍2女子裙底 判12個月感化令

2022-01-05 11:44

被告丘庭亮認罪。 資料圖片
被告丘庭亮認罪。 資料圖片

有線《新聞刺針》及《蘋果日報》調查組前記者於去年9月在尖沙嘴港鐵站扶手電梯,偷拍2名女子裙底,早前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指,被告坦白承認控罪,積極尋求專業人士協助解決自身問題,決定採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並叮囑被告必須完成有助更生的治療。

辯方指,感化報告內容正面,認為判處感化令對處理更生有良好及正面影響,被告明白且樂意遵守感化條件,希望法庭採納建議。黃官判刑時指,考慮到被告認罪、主動尋找專業人士幫助、感化報告內容正面,遂判12個月感化令,又特別提到許多獲判感化令的被告在看見自身問題改善後就停止接受治療,短時間內便再干犯同類型案件,故提醒被告一定要完成相關治療,以及正面面對問題。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2名便衣警員案發當日下午巡經尖沙嘴港鐵站時,發現被告四處張望周圍的女子,形跡可疑。警員其後發現被告尾隨2名事主上扶手電梯,將手機放在她們裙底。警員之後在B2出口截停被告,並在其手機發現1段事主裙底及大腿的影片,片長為1分38秒。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出於性滿足犯案,懇求給予機會。

22歲被告丘庭亮被控於2021年9月26日在尖沙咀港鐵站近B2出口的扶手電梯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以一部手機電話的攝像鏡頭拍攝女子X及Y裙底的影片。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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