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男子趴车头仍开车 女司机冲灯撞车认危驾等4罪

2021-12-31 15:13

货车司机当时一度伏在车头。影片截图
货车司机当时一度伏在车头。影片截图

33岁女司机今年2月在元朗驾驶私家车撞到轻型货车,双方谈不拢赔偿金额,突然女司机不顾货车司机伏在车头,开车驶离现场约125米,又2度冲越红灯方停下;及后再在元朗公路超速驾驶,撞到巴士后翻侧。女司机今日于荃湾法院承认危险驾驶及不小心驾驶等共4罪,法官林嘉欣押后案件至下月20日判刑,被告获准以1万元担保外出,期间不准离港。

家庭主妇韦雅仪承认了1项不小心驾驶、2项危险驾驶和1项驾驶未获发牌的车辆罪,承认于2021年2月4日在元朗教育路不小心驾驶及危险驾驶一辆私家车;及于同日在元朗公路危险驾驶上述私家车;及驾驶上述未获发牌的私家车。

案情指,今年2月4日晚上约8时半被告在元朗教育路驾驶私家车撞到1辆轻型货车车尾,致其防撞杠轻微损毁。被告与货车司机商讨赔偿不果,返回车上,同一时间货车司机就站在私家车前方报警阻止。被告突然开车慢驶,轻碰货车司机,令对方伏倒在车头,女司机驶前私家车约125米,期间曾调头驶入逆向行车线,又冲越两组红灯,才减速停车。

被告及后驾驶私家车沿元朗公路往上水方向,并以时速105公里行驶,超出时速80公里的车速限制,再撞向前方一辆巴士车尾,私家车翻侧,被告自行爬出车厢,徒步逃离现场。巴士司机停车报警,巴士上人员均没有受伤。警方调查后,发现私家车登记车主为被告丈夫,其确认案发时车辆由被告驾驶,而车辆牌照已于同年1月8日到期。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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