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理大衝突期間催淚彈惹住所及診所祝融 醫生向警索償逾672萬

2021-12-29 13:46

前年理大衝突期間警方曾發射多枚催淚彈。資料圖片
前年理大衝突期間警方曾發射多枚催淚彈。資料圖片

耳鼻喉科醫生指控前年11月中理大衝突期間,警方誤發2枚催淚彈到其尖沙嘴住宅及診所單位內,催淚彈產生的熱力引起火災,造成嚴重破壞,昨入稟高等法院向警方追討賠償逾672萬。

原告為梁錦聰,被告為警務處處長。入稟狀指,2019年11月18日早上警方誤發催淚彈,將其中2枚射進其尖沙咀柯士甸道豐樂大廈一樓2單位內,引起火災,造成嚴重破壞。入稟狀續引述消防處信件指,火災由催淚彈產生的熱力點燃單位內易燃物品引起,故向警方索償損失及相關開支逾672萬元。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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