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鄭錦滿等7人涉助他人逃避追捕 押明年2月再訊

2021-11-23 16:10

由左至右:葉嘉祺、鄭錦滿及黃逸滔
由左至右:葉嘉祺、鄭錦滿及黃逸滔

前年11月理大衝突,校園遭警方重重包圍,有網民發起營救行動,6男1女包括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涉嫌協助逗留理大的人士逃離現場。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再訊,首被告申請索取更多文件,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8日。

首被告和次被告提出更改保釋條件,法官胡雅文批准首被告每星期一,早上9時至12時到八鄉警署報到。次被告改為每星期四下午6時至9時到青山警署報到,另外由於工作關係,他需於辦公室以外時間維修冷氣,法官批准他的宵禁令時間改為凌晨1時至上午7時。

7名被告依次為27歲司機葉嘉祺、28歲裝修工人何志豪、33歲立法會議員助理鄭錦滿、33歲民政事務總署行政主任陳啟賢、26歲無業黃逸滔、31歲舞台燈光工人馮思睿、32歲廣告導演林泳汶。他們同被控於前年11月20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即明知前述的其他人會被香港警務處逮捕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意圖協助其他人逃避逮捕的作為。

法庭記者:陳慧瑩

林泳汶(左)、葉嘉祺及鄭錦滿(右)。資料圖片
林泳汶(左)、葉嘉祺及鄭錦滿(右)。資料圖片
何志豪(左),陳啟賢(中)及馮思睿(右)。資料圖片
何志豪(左),陳啟賢(中)及馮思睿(右)。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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