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工廈經營非法賭場案 保險員否認阻警執法押1月裁決

2021-12-29 16:15

被告楊梓豐(左),右為證人警員陳汶浩。陳曉欣攝
被告楊梓豐(左),右為證人警員陳汶浩。陳曉欣攝

休班男警吳衍鋒今年4月在觀塘工廈單位經營非法賭場,早前認罪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案的30歲保險從業員被指在單位外阻礙警員,他否認一項阻撓警務人員進入處所罪,今於九龍城法院開審。男警供稱被告伸手嘗試推他不果,再被他推入單位內,但不肯定被告是否想逃走。暫委裁判官潘兆斌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7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男警陳汶浩供稱,他到達單位鐵閘與玻璃門中間的走廊時,迎面見到被告,他想向前衝時與他相隔1至2個身位的被告伸出雙掌想推向自己的心口,他遂用右手推被告的左肩,並大叫「警察,入返去!」,同時推被告入單位內,著他「行埋一二邊」。陳指「我同男子有衝突,完全留意住佢動向」,由第一眼看見被告至核對完其身分證資料歷時6至8分鐘,過程中視線沒有離開被告。

辯方指出,警員在記事冊及口供和補充口供中描述被告的衣著一次比一次詳細,質疑哪個版本才是真實情況,陳表示每個版本都是同一情況,只是後來的口供比較詳細,否認有機會認錯人,又指沒有人的衣著特徵與被告相似。辯方又指陳當時便衣打扮,手持20吋用作爆門的鐵筆,被告不易認出陳是警員。陳不同意指他有掛委任證在身上,並指在鐵閘外已拋下鐵筆。

被告楊梓豐被控於2021年4月10日,在觀塘時運工業大廈一單位內,阻撓根據賭博條例獲授權的警務人員,即警員陳汶浩,進入授權書內指明的處所或場所。

法庭記者:陳曉欣

建立時間13:53

更新時間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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