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腳卓耀國感化期間驗出尿液含大麻酚 今改判入獄3個月
2021-12-28 15:16
前港腳卓耀國今年1月在將軍澳健明邨及康盛花園的單位外淋紅油,早前承認3項刑事毀壞罪被判1年感化令,惟他在感化期間再被驗出尿液有大麻酚,感化官認為感化令不能改善其行為。主任裁判官錢禮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改判他入獄3個月,並指監禁式刑罰是唯一合適判刑。
沒有律師代表的卓今日自行求情,指自己為職業足球員,希望日後仍有機會代表港隊出賽,故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卓又否認去年至今年有吸食大麻。錢官考慮完報告認為監禁無可避免,就3罪共判囚3個月,卓聞判後神情沮喪。
26歲被告足球員卓耀國,被控於2021年1月26日,在健明邨明宙樓某單位,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一名李姓人士的鐵閘和木門;及於同年1月30日,在同邨健華樓另一單位,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一名莫姓人士的鐵閘和木門。卓另被控於2021年1月16日,在將軍澳寶琳北路一號康盛花園3座一單位,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馮姓事主的外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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