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腳卓耀國認淋油收數准保釋候判 女友助「睇水」判感化1年

2021-11-29 12:59

被告卓耀國。資料圖片
被告卓耀國。資料圖片

前港足球員卓耀國今年初與女友參與一宗「淋紅油」非法追債事件時,遭伏擊的警員截停拘捕,揭發二人亦涉及其他調查中的同類案件。卓早前承認14項刑事損壞罪,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下令須向事主賠償6,350元,法庭會先行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押後判刑至明年2月21日,期間他准以500元保釋。就其協助拍攝和「睇水」的女友面對的2項相同控罪,則被判感化令12個月。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向卓直言:「同你講得好清楚,呢個係你最後嘅機會喇,你唔好再惹事。」

辯方求情時指,卓昔日在足球界有出色表現,雖然後期走上歪路,但在本案中並非主腦,僅「收錢做嘢」。他早前因另一宗刑毀案件而被判感化令12個月,期間表現不理想。辯方解釋指,這屬溝通上的問題。嚴官聽罷後斥卓態度不佳,甚至接觸違禁藥物,沒有良好個人紀律,也不見得珍惜法庭給予的機會,但考慮到其家人有力的求情,故再給他索取社服令的最後機會。

被告卓耀國(26歲,報稱無業)被控於今年1月23日至2月16日期間,在鴨脷洲利東邨、將軍澳健明邨、青衣長康邨、深水埗南昌邨等14個不同地點,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毀壞他人的財物,使事主的鐵閘及木門染上紅漆。被告歐陽倩瑩(18歲,美甲師)則涉及2月5日在香港仔石排灣邨及2月16日在華富邨的事件。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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