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一」八被告脫罪 律政司上訴緊急開庭

2021-12-23 05:30

  (星島日報報道)八三一灣仔暴動案八名被告全部罪脫,獲當庭釋放,惟律政司早前以呈述方式提出上訴,並於十二月十三日取得法庭手令拘捕八人,暫時共四人被捕。案件本周二及三在高等法院進行緊急聆訊。律政司指案件正在上訴階段,故向法庭申請為原本無罪釋放的「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賴姵岐、龔梓舜、鍾嘉能四人施加一系列保釋條件。上訴庭法官彭偉昌下令四人各需交出五千元保釋外出,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需居住於報稱地址,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如修改地址需在五十四小時內通知警方。
  八名被告余德穎、賴姵岐、鍾嘉能、龔梓舜、陳虹秀(見圖)、簡家康、莫嘉晴、梁雁彬,被控於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在灣仔參與暴動,陳虹秀經審訊後去年被裁定表面證供不成立獲當庭釋放,其餘七名被告經審訊後最終被判全部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刑事上訴二七八———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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