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一」八被告脱罪 律政司上诉紧急开庭
2021-12-23 05:30
(星岛日报报道)八三一湾仔暴动案八名被告全部罪脱,获当庭释放,惟律政司早前以呈述方式提出上诉,并于十二月十三日取得法庭手令拘捕八人,暂时共四人被捕。案件本周二及三在高等法院进行紧急聆讯。律政司指案件正在上诉阶段,故向法庭申请为原本无罪释放的「阵地社工」成员陈虹秀、赖姵岐、龚梓舜、锺嘉能四人施加一系列保释条件。上诉庭法官彭伟昌下令四人各需交出五千元保释外出,需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不得离开香港,需居住于报称地址,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如修改地址需在五十四小时内通知警方。
八名被告余德颖、赖姵岐、锺嘉能、龚梓舜、陈虹秀(见图)、简家康、莫嘉晴、梁雁彬,被控于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在湾仔参与暴动,陈虹秀经审讯后去年被裁定表面证供不成立获当庭释放,其馀七名被告经审讯后最终被判全部罪名不成立。
案件编号:刑事上诉二七八———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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