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翁遭錯拔導管裁定死於不幸 陪審團向醫管局提8項建議

2021-12-14 16:07

陪審團向醫管局提8項建議。資料圖片
陪審團向醫管局提8項建議。資料圖片

八旬退休的士司機2016年疑因心肌梗塞留醫瑪麗醫院深切治療部,當值護士涉在他仍處於坐姿時,為他拔除血液透析導管,引致血管空氣栓塞,3日後死亡。陪審員今日經退庭商議約4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不幸。

陪審團裁定死者死於急性心肌梗塞,而導致傷害的原因為註冊護士何諾晞在2016年5月27日早上,於成人深切治療部在死者坐著姿勢下拔除三腔血液透析導管,引致靜脈空氣栓塞,加重心臟負擔,從而誘發急性心肌梗塞,導致死亡。

陪審團同時向醫管局提出8項建議,包括:

(1)在填寫入院風險評估表格後應經上司覆核,以確保妥善評估及填寫;
(2)入院風險表格的各欄位應有清晰的定義,以供醫護人員進行適當的評估,例如:在「跌倒歷史(History of Fall)」的欄位上,應有清晰定義,即一年內有否跌倒的經歷;
(3)早期醫療事故通報系統(AIRS)應有一個明確及清晰的匯報程序。如有需要,報告的內容亦應予家屬得悉;
(4)病人聯絡主任(即PRO)作為病人、病人家屬與醫護人員溝通的橋樑,應在3日內收到AIRS報告,並主動聯絡家屬作出跟進;
(5)醫生在指示護士進行高風險醫療程序時,應提醒護士有關程序的注意事項,並進行充份的溝通;
(6)若曾經出現醫療事故,或者進行風險較高、不常進行的醫療程序,醫管局應舉行定期培訓;
(7)深切治療部應增加人手資源,進行高風險及繁複的醫療程序時,安排另一醫護人員陪同及協助;
(8)針對高風險醫療程序的指引,院方可定期透過電郵等提醒醫護人員。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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