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翁遭错拔导管裁定死于不幸 陪审团向医管局提8项建议
2021-12-14 16:07
八旬退休的士司机2016年疑因心肌梗塞留医玛丽医院深切治疗部,当值护士涉在他仍处于坐姿时,为他拔除血液透析导管,引致血管空气栓塞,3日后死亡。陪审员今日经退庭商议约4小时后,一致裁定死者死于不幸。
陪审团裁定死者死于急性心肌梗塞,而导致伤害的原因为注册护士何诺晞在2016年5月27日早上,于成人深切治疗部在死者坐著姿势下拔除三腔血液透析导管,引致静脉空气栓塞,加重心脏负担,从而诱发急性心肌梗塞,导致死亡。
陪审团同时向医管局提出8项建议,包括:
(1)在填写入院风险评估表格后应经上司覆核,以确保妥善评估及填写;
(2)入院风险表格的各栏位应有清晰的定义,以供医护人员进行适当的评估,例如:在「跌倒历史(History of Fall)」的栏位上,应有清晰定义,即一年内有否跌倒的经历;
(3)早期医疗事故通报系统(AIRS)应有一个明确及清晰的汇报程序。如有需要,报告的内容亦应予家属得悉;
(4)病人联络主任(即PRO)作为病人、病人家属与医护人员沟通的桥梁,应在3日内收到AIRS报告,并主动联络家属作出跟进;
(5)医生在指示护士进行高风险医疗程序时,应提醒护士有关程序的注意事项,并进行充份的沟通;
(6)若曾经出现医疗事故,或者进行风险较高、不常进行的医疗程序,医管局应举行定期培训;
(7)深切治疗部应增加人手资源,进行高风险及繁复的医疗程序时,安排另一医护人员陪同及协助;
(8)针对高风险医疗程序的指引,院方可定期透过电邮等提醒医护人员。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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