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台灣│李子賢擬認金鐘暴動及襲警 還柙至明年3月候訊 2021-11-30 18:00 李子賢擬認暴動、襲警。資料圖片 「12港人」之一李子賢(31歲,測量員)涉及9.29金鐘暴動案,今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辯方在庭上指他擬承認一項暴動及一項襲警罪,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21日,李將會作正式答辯及求情。他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29日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明的人士參與暴動;以及在金鐘道太古廣場外襲擊警務人員「E」。李去年因偷越邊境罪,被深圳鹽田人民法院判刑7個月,今年3月在內地刑滿被遣返回港。本報記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政府繼續為指定群組工作者 有條件提供免費新冠檢測 下一篇 警拘8人涉賣有毒大麻二酚產品 包括咖啡粉電子煙油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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