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區院收可疑信件EOD到場 據悉寄給法官陳仲衡李慶年

2021-11-23 19:50

高等法院收到可疑信件。法官陳仲衡(左)及李慶年(右)。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收到可疑信件。法官陳仲衡(左)及李慶年(右)。資料圖片

下午2時及4時,高等法院和區域法院先後報案,指收到可疑信件,警方接報後派出爆炸品處理課(EOD)人員到場處理,目前案件仍在調查。據了解,兩封信件分別是高院原訟庭暫委法官陳仲衡,以及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陳仲衡法官曾負責前年7月28日遮打花園集會後於上環騷亂一案。涉案24人被控暴動、襲警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其中1人認罪,另外23人否認所有控罪受審。至本月13日,陳官裁定其中20人均以主犯角色參與暴動,暴動罪成,餘下3人暴動罪脫,33歲文員及20歲理髮師另分別被裁定襲警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成立,案件連同該認罪被告押後至12月4日早上判刑,期間21名定罪被告須還柙看管。

李慶年法官曾負責中大衝突一案。前年11月中文大學發生激烈衝突,5名男女在警方驅散行動中被捕,其中20歲IVE應用科學系男生和25歲中大中文及教育系女生早前被裁定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罪成。至今年7月,李官於區域法院分別判其囚4年半及3年9個月。至於違《禁蒙面法》罪成、但暴動罪脱的23歲中大金融系男生則被判監2個月。

司法機構高度關注司法人員收到恐嚇的事件,並已交由警方跟進。司法機構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及司法人員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均違反法治精神,衝擊司法獨立的原則,應受到嚴厲譴責。《基本法》清楚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司法機構重申,根據司法誓言,法官及司法人員須依法處理案件,確保司法公正,並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因此,法官審理每宗案件時,即使涉及任何富爭議的法例和社會事件,必須無所畏懼,獨立和專業地按照法律和法律原則作出判決,不論判決結果是否受歡迎或受抨擊。如對判決或判刑不滿意,有上訴機制處理。

高等法院收到可疑信件。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收到可疑信件。資料圖片
高院原訟庭暫委法官陳仲衡。資料圖片
高院原訟庭暫委法官陳仲衡。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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