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洞北燕崗村夫婦阻收地襲警 夫認罪候判妻守行為12個月

2021-11-18 18:20

古洞北燕崗村(雙魚河左方)是新界東北發展計畫一部分。資料圖片
古洞北燕崗村(雙魚河左方)是新界東北發展計畫一部分。資料圖片

地政總署與警方8月在上水古洞北燕崗村收地,一對夫婦涉妨礙行動,以鐵匙及水平尺襲警,被控1項阻礙公職人員及5項襲警罪,今於粉嶺裁判法院答辯。男被告承認6項控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押後至12月15日判刑以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被告准以3000元保釋。女被告獲控方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阻礙公職人員罪,須自簽1000元及守行為12個月。

58歲無業被告劉松海和56歲家庭主婦蘇燕玲,同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罪,指他們2021年8月10日在上水青山公路古洞段塱原X8/93-96號屋抗拒公職人員,即地政總署助理經理歐萬山執行公務。劉另被控5項襲警罪,即襲擊警員葉佐塔、陳佑軒及何國明,以及高級警員凌劍輝和徐寶平。

案情指,兩被告住在古洞段塱原的1200呎屋逾30年,他們的家被納入古洞北新發展區的收地範圍。去年4月地政署接洽兩被告商討收地事宜,惟雙方未能就賠償方案達成共識。

地政署要求被告在同年7月28日前搬走,但多輪磋商後仍未有共識。最後地政署在今年8月10日展開清拆行動,並有警員到場協助。

案發日約早上9時,,地政署職員到兩被告住所展開清拆行動,兩人拒絕離開。雙方談判逾3小時後仍無進展,男被告變得激動,並手持鐵通在家中踱步。有警員在屋外的鐵閘外戒備,男被告用雜物阻擋大門,並喝令警員不要進入。男被告當時手持鐵匙和水平尺瞪著警員。

地政署職員在中午找警方協助破門入屋,男被告用水平尺和鐵匙敲打鐵閘,並用水平尺擊打警員的盾牌。他又用水潑向警員,警員隨即向男被告施放胡椒噴霧。同一時間,女被告在鐵閘前躺下阻止警員進入,最終警員成終破門入屋。男被告續以水平尺及鐵通打向警員的盾牌,沒有警員受傷。兩人在約12時被捕,警誡下承認因不滿清拆行動,情緒激動下犯案。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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