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管理無牌職業介紹所罪成 被判社會服務令
2021-11-26 18:01
勞工處指,一名男子因管理無牌職業介紹所,今天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104小時社會服務令。
勞工處發言人指,該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期間,接獲3名聘請外籍家庭傭工的僱主對一名男子的投訴。由於經調查後有足夠證據顯示該男子管理無牌職業介紹所,而投訴人亦願意出任控方證人,勞工處遂提出檢控。
發言人提醒,職業介紹所的經營者要時刻遵守法律及《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否則可被檢控,其牌照亦可被撤銷,根據2018年2月9日正式生效的《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無牌經營職業介紹所及濫收求職者佣金罪行的最高刑罰,已增至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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