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條例|民主黨關注街頭賣唱獲賞是否違法 促政府清楚定義
2021-11-25 10:19
港府決定重推《版權條例》修訂案,並公開諮詢公眾3個月。民主黨資訊科技政策發言人冼卓嵐關注,市民在街頭演唱時,如果翻唱他人作品並得到賞錢收入,會否有違法風險。他說,翻唱歌曲沒有任何戲仿元素,不屬於豁免範疇,促請政府清楚解說。
冼卓嵐在一個電台節目指,諮詢文件中就諷刺、戲仿等豁免範疇未有明確定義,憂慮日後創作範圍會被收窄,建議當局列出情景解說,以釋除疑慮。他又建議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做法,容許使用版權作品的人士,在標示版權持有人資料後,不會被視為侵權。
知識產權署署長黃福來在同一電台節目表示,以往在法案委員會等已有深入討論,認同戲仿是公認的文學創作手法,亦是市民表達意見的途徑,因此歐盟、英國、加拿大等地亦有同類豁免,他強調,這些國家在法例上亦無寫明定義,在運作上亦無太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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