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追撞不顧去 名車車牌遺現場

2021-11-22 05:30

■私家車被追撞後翻側,橫亙路中。
■私家車被追撞後翻側,橫亙路中。

  (星島日報報道)載有四名男女的私家車,昨凌晨駛經大埔吐露港公路,突遭尾隨一輛名貴房車追撞,繼而失控撞壆翻側,車上四男女同浴血被困,惟肇事房車不但未施援手,更加速逃離,卻遺下附有車牌號碼的甩脫泵把,被困者其後獲救送院,警方正根據車牌資料聯絡車主及追緝在逃司機。

  昨凌晨一時許,一輛名貴房車沿吐露港公路往大埔方向行駛,至近科學園對開,不知何故突追撞前行一輛私家車,被撞私家車登時失控撞向右邊石壆,繼而翻側,橫亙路中,二十五歲姓鄧司機及兩男一女乘客(二十六至二十八歲)同告受傷被困,肇事房車司機未有停車施援,反而加速不顧而去。

  有途經駕駛者見狀,代為報案,警方及消防員接報趕至,迅速將四名被困者救出,各人分別頸部、腰和手腳撞傷,幸傷勢不算嚴重,四人仍清醒送大埔那打素醫院治理。

  現場遺留肇事房車撞甩的車頭泵把,警方正根據泵把上的車牌號碼,聯絡車主及追緝司機下落,了解是否涉酒駕或其他違法行為。

  法律界人士指出,車禍造成人命傷亡,司機必須停車及在二十四小時內向最近警署或任何警務人員報告。若在交通意外後不顧而去,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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