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匯局18個月接77份舉報報告 7宗已完成調查

2021-11-03 18:30

財匯局發表年度調查報告,截止今年3月底的18個月內,共接獲77份舉報人的事項報告。
財匯局發表年度調查報告,截止今年3月底的18個月內,共接獲77份舉報人的事項報告。

財務匯報局今日(5日)發表年度調查報告及中期查察報告,截止今年3月底的18個月內,共接獲77份舉報人的事項報告,當中67份與可跟進的指控有關,其餘10份與財匯局職能範圍以外的事項有關。當局已處理43宗在2019年以來進行的調查,展開25宗新的調查及完成了7宗調查。

調查部主管林穎志表示,調查的案件多數涉及在財務匯報中需要管理層作出重大判斷及估計的領域,如未能充分進行項目質素監控審視程序;未有妥善進行審計以取得足夠適當的審計證據以供發表意見;未能行使適當專業懷疑態度及專業判斷,最常見例子為公允價值計量和減值評估,這兩方面經常在企業合併、金融工具或其條款變更、涉及非金融資產的交換,以及向客戶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合同的會計處理中出現。

在中期查察報告中,財匯局指有會計師事務所就去年查察中發現審計缺失的一些範疇作出回應,並加以改進,在已完成的22個查察項目中,有55%存在一項或多項與在審計中缺乏專業懷疑態度有關的缺失,較去年的81%的缺失相比,已有改善。 收入確認方面,在17個項目中有11個發現缺失,佔65%,較2020年的46%上升。

財匯局主席黃天祐表示,作為香港的獨立核數師監管機構,有關報告可作為溝通和教育用途,亦有助於公眾監督該局在查察和調查方面的監管表現。財匯局在上月法定職能經修例擴大,在條例生效前,財匯局會制定守則去確保由會計師公會的權利轉移能順利,以及希望會計界可有更長遠、健康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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