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會案|訪問片中黎智英表明「一定會去」 鄒幸彤:不合法咪不合法

2021-11-03 17:53

由左至右鄒幸彤、何桂藍及黎智英否認控罪續審。
由左至右鄒幸彤、何桂藍及黎智英否認控罪續審。

去年六四31週年晚會遭警方禁止,多名民主派人士涉嫌前往維園悼念或呼籲公眾自行悼念,事後被檢控。《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及何桂藍否認煽惑他人明知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共4罪,3人的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續審。衛生署感染控制處主任陳虹供稱,警方估計當日有5至10萬人參與,而自己過往曾多次參與六四集會(I’ve been joining these events for many years),根據專業知識和集會性質(nature of the event)而言,不認為能採取適當的防疫措施控制。

陳虹案發前負責就集會向警方提供疾病傳染的建議。辯方大律師張耀良盤問時指,署方向警方提供的通告引述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sation)發出的指引,其中指出1.5米是合適的社交距離,而按照集會的情況,集會的長度及參與人數等是需考量的因素。陳回應,市民應儘量避免社交接觸,而世衛的指引僅供參考。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提到,2020年3月本港平均新增個案為200多宗,之後漸次下跌至4月的70多宗及5月的單位數。陳同意,彼時病毒主要透過飛沫及身體接觸傳播,若市民保持社交距離和勤清潔雙手,基本上足以控制疫情,但雖然疫情有下滑趨勢,仍有社區爆發的風險。辯方亦問及香港人防疫表現、引述指引的準則等問題,她強調自己的職責是減低疾病傳播的風險,不宜就其餘細節,包括政府防疫措施或警方做法評論。

今早控方庭上播放鄒幸彤及黎智英接受《蘋果日報》的訪問片段,鄒其中提到,《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一國兩制的「遮醜布」已被撕開。她又表明就集會被反對不會「忍一吓」,「不合法咪不合法」,舉例劉曉波指有些原則需要堅持,支聯會「不是為保住而保住」,「如果靈魂都無,咁保啲咩?」黎智英則指,自己「一定會去(維園)」,籲大眾不要被嚇到。

73歲黎智英和36歲鄒幸彤否認於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煽惑他人,明知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31歲何桂藍否認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鄒另否認此罪。

本案原有26名被告,其中16人早前已認罪,被判監禁4至10個月,羅冠聰及張崑陽已離港,前日認罪的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則還押至本月12日判刑。

法庭記者:湯璧瑜

建立時間: 13:08
更新時間: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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