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指立法規管眾籌並非追潮流 周天行建議發牌

2021-11-02 18:40

熊運信。資料圖片
熊運信。資料圖片

國際刑事法律研討會今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演講廳及網上同步進行,第四個議題為《眾籌還是募集犯罪資金?》,由律師熊運信主持,請來英國御用大律師Jonathan Caplan、資深大律師謝華淵、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發表意見。

律師熊運信指眾籌活動主要通過網上平台,作為個人對個人的眾籌、股本眾籌或捐款眾籌等,近年全球興起眾籌活動, 但香港法律框架沒有獨立法例規管非投資相關的眾籌活動。資深大律師謝華淵表示,現時亦有不同法例可處理眾籌活動,例如《簡易治罪條例》、《盜竊條例》、《商品說明條例》、《普通法》等,眾籌活動可能被人濫用或操縱,國際雖有趨勢去訂立獨立法例直接規管眾籌活動,但香港應否訂立獨立法例,則應考慮自身需要,而非純粹為了追上潮流。

謝華淵稱,如騙徒利用網上平台詐騙公眾的金錢,公眾捐錢到網上平台,一旦騙徒使用資金的用途與宣傳時不同,騙徒便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騙徒可辯解此屬意外。謝舉例指有人籌錢讓被告聘用資深大律師為被告辯護,又或者在民事訴訟中賭注哪一方會勝訴,均屬非法行為。如公開眾籌支持香港獨立、恐怖主義、縱火焚燒、暴動等,可能干犯宣揚恐怖主義罪、教唆他人縱火等罪行,而非法眾籌所得的金錢存入銀行戶口,如有人存款、提款或支持他人犯罪等,則會干犯洗黑錢罪。由於現時已有相關法例間接規管眾籌活動,需否訂立獨立法例直接規管眾籌活動一事則需多加考慮。

周天行。資料圖片
周天行。資料圖片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表示,全球眾籌市場在2021年一共籌得$122.7億美元,預計在2027年全球眾籌市場則會倍增至$245.4億美元,年均復合增長率約為11%。周稱眾籌活動可能面對不同風險,例如訊息不相稱及缺乏透明度、失實陳述、非法行為、網絡安全風險、海外平台問題、集資者無法還款等。周又提到市民在互聯網容易改名字,逃避刑事調查,令眾籌平行很大可能成為非法罪行的溫床。周建議香港參考外國經驗,為眾籌活動引進發牌登記註冊制度,審查籌款者的背景,減低虛假陳述的危機,亦可規管眾籌所得金額的多少。

英國御用大律師Jonathan Caplan以視像會議形式表示,英國沒有規管捐款性質的眾籌活動,主要合比例地規管股本、商業借貸或投資上的眾籌活動,籌資者必須得到許可或牌照才可進行眾籌。Caplan認為毋須特意制定一套專門規管眾籌活動的法例,可以依賴現時法例規定的罪行,例如詐騙罪或洗黑錢罪等,而其他普通法管轄區亦沒有特別制定法例規管眾籌活動。

法庭記者:劉曉曦

熊運信,小圖為周天行。資料圖片
熊運信,小圖為周天行。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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