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經紀疑遭男客迷姦|陪審員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2021-11-02 17:22

陪審員以5:2裁定被告林劍峰(圖)罪名不成立。
陪審員以5:2裁定被告林劍峰(圖)罪名不成立。

29歲女保險經紀3年前在男客戶家中,疑喝下混入安眠藥的啤酒後失去意識而遭男客戶強姦。男方在高等法院否認強姦罪,高等法院經陪審員退庭商議6小時,以5:2裁定被告林劍峰罪名不成立。

案情指,林劍峰(37歲)被控在18年8月29日於家中強姦X,X曾出庭作供稱,辯方盤問X時指出X最初利用微信軟件的隨機加好友功能認識被告,並向被告提出援交,被告問X是否意指「上床搞嘢」,X當時指:「係呀,都係各取所需,玩完就算」。X聽到辯方所說,隨即情緒激動地反駁:「我向佢提出?我無講過喎!你係咪老屈呀!」。

辯方重提案發時X聲稱自己回復意識後,發現自己全裸在被告床上與被告進行性交,X描述指:「我一醒,佢個生殖器官已經係我身體入面呀!成件事發生緊呀!」,而X形容自己醒來後全身無力,「好攰」、「好暈」、「好亂」、「好驚」,然後問被告:「點解會咁?」。辯方質疑X當時為何不推開被告或大聲叫喊,X則指:「推開無可能囉!我都唔熟悉依個人!我點知佢有無暴力傾向!」,X又不知道所在地的地址,故一直強行忍受直至自己能安全離開為止。

X堅決不同意案發時為雙方同意的性行為,X指完事後她到浴室沖洗乾淨便離開單位。辯方遂在庭上播放案發時被告與X性交的三段短片,X在片中說道:「我想問我男朋友會唔會join到我哋依個遊戲呀?」,被告及後問X:「你今晚係度瞓好唔好?咁我哋Hea到幾點返去?」,X回答說:「無所謂」。被告再問X:「仲有無下次?」,X即回答:「無呀!」

法庭記者:陳慧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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