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打催生針後亡展開死因研訊 丈夫指妻羊水入血致死
2021-10-20 14:03
33歲孕婦2016年11月入住伊利沙伯醫院打催生針分娩,惟生產後疑因子宮大量出血,要緊急切除子宮,最終不治。死因庭今就事件展開為期6天的研訊,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處理,並選出三男兩女的陪審團。死者丈夫供稱,死者入院當晚誕下女兒後,情況突然轉急並需做手術,院方不久後於初步報告指出當時其死亡率達百分之百。庭上透露,死者乃羊水入血導致出血致死,住院醫生則表示情況非常罕見,故當時判斷死者只是產後失血。
死者梁金笑(33歲)案發時懷孕38周,於2016年11月28日入住伊利沙伯醫院打催生針分娩,試生3次後成功誕下女嬰,但其後情況轉急,留醫至同月30日凌晨離世。
死者丈夫鍾德寧供稱,太太1983年在廣東出生,持雙程證來港,生前為家庭主婦,健康狀況良好,沒有不良嗜好。兩人育有一名五歲大的女兒,即死者於事件中誕下的嬰兒。他憶述,死者於2016年4月發現懷孕,預產期為同年12月10日,懷孕期間有做恆常產檢,並無發現不正常。
2016年11月28日早上11時左右,鍾接到家人電話指太太「見紅」,需入院分娩,他大約下午2時半至3時到達伊利沙伯醫院婦產科,死者表示已打催生針,正等候生產。至大概8時半,醫護人員表示「你要配合我地,如果唔係會流好多血」,鍾留意到病房垃圾桶有沾血紙巾,護士則稱是正常情況。
晚上9時,死者開始試生,至第三次生產時,鍾指「見到阿女個頭頂出𡁵嚟」,但不久後醫護突然大為緊張,稱「個BB好辛苦」,遂把鍾推出病房。10時45分,有醫護表示死者心跳快、血壓低,鍾立即要求搶救。惟30分鐘後,死者情況依然危急,約晚上11時送入手術室。翌日(29日)清晨6時許,院方曾問應否停止搶救,家屬拒絕。其後死者轉至深切治療部,醫生指其大量出血,最終在家屬同意下,延至30日凌晨拔喉處理。
鍾又指,他28日先後3次與院方一名女醫生會面,並在第二次見面時才透露死者當晚11時做過子宮切除手術,惟最後一次會面稱無法止血。至11月30日,醫生再稱死者情況「無得救」,故最後放棄搶救。鍾在其代表大律師王志光提問下,透露死者轉去深切治療部不久後,院方曾給予他一份初步醫療報告,提到死者出現彌散性血管內凝血、急性呼吸衰竭、心跳停止等症狀,死亡率為百分之百。
時任伊利沙伯醫院婦產科住院醫生李自菁指,她於2015年從中大醫學院畢業,案發時並未獲得婦產科專科資格。李事發後1年多撰寫的醫學報告指出,死者入院當日曾做胎心監測,發現腹中嬰兒心跳出現短暫性異常,由每分鐘150下跌至120下,維持了3分鐘後回復正常,院方遂進行催生。李於庭上補充,催生並非由她決定,因她當晚6時10分才開始值班。此外,她解釋根據文獻,短暫性胎心異常可能代表腹中嬰兒不適,若不生產或會令胎心監測難度增加。考慮到死者當時心跳正常及宮頸成熟、嬰兒已經足月等因素,院方才會做此決定。
研訊主任律政司檢控官黎健禧指出,當日院方為死者注射催生素,並數次增加劑量至36毫升,死者子宮收縮頻率一度達至每10分鐘5至6次,但有醫學意見認為,產婦收縮頻率應該維持在每10分鐘3下。李不同意,坦言醫護下午4時多已開始逐次減劑,故花了5小時劑量才跌至零,而死者生前就算宮縮達至每10分鐘5下,胎心依然活躍。至於解剖報告顯示死者死因乃羊水入血,李就表示根據文獻,催生與羊水入血之間的因果關係不成立,強調死者是在當晚9時35分才有出血情況,之前一直沒有異常。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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