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港滬定位有異 北交所細則出爐
2021-09-06 04:30
(星島日報報道)內地全速推進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工作,昨天頒布多項諮詢文件,包括上市要求、交易規則、以及內部管理要求等。證券界人士指出,從昨天公布的資料看來,北交所以吸納初創企業為主,上市門檻不高,與港交所以及上交所招攬大型企業的角色有差異,但與深圳創業板則可能有競爭。不過,北交所對市值相對細的公司,有盈利要求,如市值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下同)但未夠4億元的細公司,最近兩年淨利潤均不低於1500萬元。
國家主席習近平上周四(9月2日)公布設立北交所計畫,事隔3天昨日已有3份諮詢文件出台,當中北交所的《上市規則》指出在北交所上市資格,以及北交所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要求,《交易規則》涉及證券交易制度,例如股價波幅限制等。至於《會員管理規則》則列出北交所的會員資格等內部管理要求。
中國證監會早前表示,現有的新三板精選層公司,將來全部轉移到北交所上市,至於北交所的新上市公司,則來自新三板的創新層。北交所的上市要求,與現時的精選層大致相同。
根據諮詢文件,初創企業如要在北交所上市,最基本是要在新三板創新層掛牌滿12個月,淨資產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下同),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等。至於財務要求就有4項標準,公司會按照不同市值會有不同要求,如預計市值不低於2億元但未夠4億元的細公司,最近兩年淨利潤均不低於1500萬元,但預計市值超過15億元的公司,只需最近兩年研發投入合計不少於5000萬元便可。當中對最小型公司會側重盈利要求,而對相對較大型公司,則看重其研發創新力強,沒有盈利要求。有內地傳媒指出,以現時的新三板創新層、基礎層企業來說,符合上述上市要求的企業很多,因此北交所成立後,相信上市申請不會少。
雖然北交所上市要求,與現時新三板精選層大致相同,但在監管上市公司方面,卻有更嚴謹要求。相對於精選層來說,北交所《上市規則》列出獨立董事應當發表意見的情況,推動獨立董事發揮更大作用,而對於公司披露訊息、停牌復牌等要求,亦較精選層更為具體。此外,精選層公司是由主辦證券商(相當於香港保薦人)「終身」履行持續督導職責,但在北交所,這方面工作是有期限。在現金分紅以及員工購股權方面,北交所亦較精選層有較大彈性。
公共專業聯盟財經政策發言人甄文星表示,內地已有新三板以及深圳創業板,不明白為何本來是交易櫃台的新三板升格為交易所。至於北交所是否成功,還要視乎政策性資金導向,現時難以論定。
香港股票分析師協會主席鄧聲興認為,北交所主要吸引初創企業上市,至於港交所以及上交所,則着重吸納大型企業,各有不同分工。雖然本港也有GEM版,但早已乏人問津,即使北交所面世,對本港影響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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